“沒想到案件2天就結了,查封措施一解除,公司恢復生產就順利了,感謝法院……”2月19日,安徽某公司通過代理人向法官表達了對法院高效辦案助力企業復工復產的真誠謝意。

農歷春節前,因安徽某公司結欠江陰某公司貨款,江陰某公司申請對安徽某公司訴前保全,申請凍結金額650萬元,江陰法院依法采取了訴前財產保全措施。
新年第一個工作日,安徽某公司的代理人匆匆趕到江陰法院,向承辦法官表達了其公司因恢復生產經營需要急需解封賬戶,希望法院協調原告申請解除查封。承辦法官遂與江陰某公司聯系,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調解過程中,雙方對付款金額、分期付款時間達成了一致意見,但因江陰某公司對安徽某公司的還款能力存疑,江陰某公司始終不同意提前解除對安徽某公司的查封措施,調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安徽某公司的代理人在調解無果后離開法院。
考慮到企業生產經營的燃眉之急,承辦法官第二天再次聯系江陰某公司代理人,該公司表示,其公司資金也較為緊張,若提前解除查封,則擔心后續的付款無法得到保障。了解上述情況后,法官進行耐心疏導釋明,再次協調雙方共同尋找新的解決方案,經過協商,安徽某公司先將200萬元支付至法院。
當天下午該200萬元到賬后,江陰某公司隨即申請解除對安徽某公司的查封措施。雙方在法院主持下簽訂了訴前調解協議,承辦法官立即著手辦理解封手續,訴爭雙方握手言和,至此案結事了。
當下,企業正處在復工復產期間,江陰法院將大力發揮訴前調解“抓前端治未病”作用,積極主動作為,平等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依法保障企業有序復工復產,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提供優質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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