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面向新市民和年輕人的保障性租賃房套餐來了!日前,記者從市住建局獲悉,我市出臺了《滄州市保障性租賃房準入退出管理辦法》,從適用范圍,保障對象,保障方式,申請材料等方面,對新市民和年輕人做了詳細規定。
本辦法適用于運河區和新華區保障性租賃房的準入和退出管理保障對象是新就業勞動者和農民工申請就業的職工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市區常住戶口或主城區居住證,并在主城區實際居住,收入穩定,有能力支付房租,申請人家庭成員在高速圍合區域無自有住房,租住公房,購買商品房,寫字樓或其他投資性房產,申請人在主城區繳納養老保險,單身申請人必須年滿18歲
農民工申請需符合以下條件:申請人已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且已滿6個月,有穩定收入,有支付房租的能力,申請人在申請當月前一年內連續6個月在運河區和新華區繳納養老保險,申請家庭成員在主城區無自有住房,租住公房,購買商品房,寫字樓或其他投資性房產,單身申請人必須年滿18歲,社保部門提供的勞動合同和養老保險繳納證明。
為增加保障性租賃房供應,我市積極推進貨幣化租賃補貼發放,完善以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賃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多渠道解決住房困難群體的住房問題政府提供的具有產權的保障性租賃房采用搖號方式分配,優先面向符合條件的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企業產權保障性租賃房優先在本單位職工中分配符合條件的人員如仍有剩余房源,可交由縣住房保障部門向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出租新華,運河區交由市住房保障部門統一搖號分配
家庭應填寫《滄州市保障性租賃房申請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新員工,農民工提供市級以上政府引進的特殊人才,省部級以上勞動模范,全國勞動模范,市級以上見義勇為人員,優撫對象,榮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兵,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5A級優秀青年,烈士遺屬等,并優先分配政府產權保障性租賃房的申請程序,退出管理,資格審核,信息管理,監督管理等均按照公共租賃住房相關規定執行
聲明:本網轉發此文章,旨在為讀者提供更多信息資訊,所涉內容不構成投資、消費建議。文章事實如有疑問,請與有關方核實,文章觀點非本網觀點,僅供讀者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