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設部提議以再融資的形式為社會住房和工業區工人住房的投資者提供約 30 萬億越南盾的信貸計劃。
沒有單獨的工人住房政策
據建設部報告,全國已建成保障房項目266個,建設規模14.2萬多套,總面積710萬多平方米;繼續實施278個項目,建設規模約27.6萬套公寓,總面積約1380萬平方米。
尤其是工業區職工保障性住房,各省市已完成建設項目121個,建設規模約5.4萬套,總面積270萬平方米。持續實施100個項目,建設規模約13.4萬套公寓,總面積670萬平方米。
然而,與需求相比,工業園區工人的住房數量仍然很少。尤其是2021年初至今,受Covid-19疫情普遍影響,職工保障房項目均未竣工交付,大部分項目進度滯后。
針對造成職工住房工程實施不力的主要原因,建設部表示,目前還沒有單獨的職工住房政策。
具體來說,根據現行住房法, 工業區職工住房政策正在納入社會住房政策,一般適用于住房法第49條規定的10類主體。2014年。
此外,工業園區職工住房建設項目土地資金規劃和安排的法律仍然存在分歧:住房法、土地法、投資法和政府第82號法令關于工業園區工人的管理規定。區和經濟區。
建設部還明確了地方的職責,比如一些地方還沒有注意指導制定住房建設規劃和規劃,特別是保障性住房和職工住房建設規劃;在制定工業區投資建設規劃時,沒有重視職工住房的投資開發。
需要修改法律,補充信用套餐
綜合以上事實和理由,建設部表示,從長遠來看,有必要研究修改2014年住房法等相關法律,包括單獨的投資鼓勵機制和政策。 .
據建設部介紹,具體在工業區規劃中的土地資金規劃方面,要安排土地資金用于職工租房。
投資方的選擇是指派投資方經營工業園區基礎設施或其他企業,或與總聯合會合作投資最小可用面積約10平方米/人的工人住宿項目。
關于需要免征土地使用費的激勵機制;免減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社會政策銀行和信貸機構的優惠貸款;職工住宅區的技術和社會基礎設施投資成本,計入整個工業園區的一般基礎設施成本。
建設部表示,該部目前正在重點研究和提出2014年住房法修正案,其中研究工人住房政策和更具體的規定,以鼓勵發展投資。
在短期政策方面,為了有資金發展工人住房,建設部建議政府向國會常務委員會報告社會住房發展清單,包括工業園區工人住房。 2021-2025 年中期公共投資組合。
與此同時,建設部還建議政府考慮和補充2021-2025年中期公共投資資本計劃,以落實社會政策銀行等機構的社會住房政策。在 2021-2025 年期間為社會住房開發提供貸款的機構;其中,根據政府 2020 年 4 月 9 日第 41/NQ-CP 號決議,很快安排 30,000 億越南盾用于社會住房開發。
尤其是建設部提出,以 再融資的形式向社會保障房投資者、工業園區和出口加工區的工人住房等提供約30萬億越盾的信貸配套,用于社會投資住房開發;包括工人的住房。
“增加上述一攬子信貸旨在有助于確保“雙重目標”:確保弱勢群體的社會保障和住房;促進經濟復蘇和可持續發展,為企業解決支持住房和房地產市場發展的困難,”建設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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