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確,將分階段擴大價格補貼聯動機制保障范圍,分階段將領取失業補貼人員和低保邊緣人員兩類群體納入價格補貼聯動機制保障范圍實施期限為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進一步擴大保護范圍

通知提到,階段性降低價格補貼聯動機制啟動條件,啟動條件中的CPI同比漲幅由3.5%階段性調整為3.0%同時,CPI中食品價格同比上漲6%的啟動條件不變,滿足任何一個條件就啟動價格補貼聯動機制實施期限為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目前已適當降低啟動條件的地方,可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分階段進一步降低啟動條件,不得提高啟動條件
《通知》還明確了增量資金的保障渠道,提出對納入低保邊緣人群并降低起始條件的增量資金,以及降低城鄉低保起始條件的增量資金,特困人員,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孤兒,實際無人照料兒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 將由中央財政通過不同地區困難群眾幫扶補助資金予以補助,其中東部地區30%,中部地區60%,西部地區80% 增量資金和其他分階段進一步降低啟動條件至3.0%以下的增量資金,由地方財政予以保障領取失業保險金和失業救濟金的人員,其增加的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通知強調,保障群眾基本生活是群眾的突出關切,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重要任務,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各地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壓實主體責任,切實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堅決守住民生底線,要落實財政保障責任,按規定對價格補貼進行財政安排全面梳理保障范圍和對象,做到應保盡保,應補盡補,確保臨時價格補貼在價格指數公布當月足額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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