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鼓勵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用于股權激勵及員工持股計劃支持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為穩定股價進行回購依法支持上市公司通過發行優先股,債券等多種渠道籌集資金實施股份回購

《通知》明確,鼓勵大股東,董監高長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本公司股票出現大幅下跌時積極通過增持股票的方式穩定股價審慎制定減持計劃,嚴格遵守關于減持的披露,數量,價格,時間要求,規范,有序減持
此外,支持上市公司結合本公司所處行業特點,發展階段和盈利水平,增加現金分紅在利潤分配中的比重,與投資者分享發展紅利,增強廣大投資者的獲得感。
2月7日晚間,重慶銀行和浙商銀行分別發布了關于觸發穩定股價措施啟動條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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